尊敬的缴费人: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密山市税务局于2020年10月份己完成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系统改造升级。新系统上线后,每月扣缴一次,金额为当年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额度的1/12,若账户内余额不足以缴纳费款时本次将不予扣缴。在下一次扣缴时,系统将自动查询缴费人本年以前月份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缴纳情况一并扣缴。
国家税务总局密山市税务局、密山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己于2020年10月份、11月份分别进行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扣缴业务。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的断保缴费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避免缴费人产生跨年度欠费无法补缴而断保,现对己签定三方协议未批扣成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以下人员于2020年12月20日前,到密山市农商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1、银行卡内余额不足的;
2、银行卡签约协议有问题未能成功批扣的(附明细)。
*重要提示*:缴费人要及时关注短信提示信息,缴费年度内发现扣收不成功等问题务必要在问题发生当月与市税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农商银行及时沟通,避免跨年度产生欠费无法补缴而断保,从而延迟享受退休待遇。
附: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密山市税务局
密山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黑龙江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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